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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9b9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猎国记 > 第一百二十五章弱强食
    莫启哲把这个女人一个劲地往外推,如果是个花朵一般的小美女,看着赏心悦目,他说不定还能态度好点,可对方是位老奶,还不是来端茶倒水,而是来陪伴他度过漫漫长夜的,这谁受得了啊!

    这位老女人说了几句吐蕃话,也不知是什么意思,莫启哲见她不肯离去,心里生气,便大叫亲兵进来。门外偷听的温熙和亲兵们相互一笑,亲兵推门而入,问莫启哲道:“都元帅有何吩咐?”

    莫启哲一指这老女人,道:“这人是谁啊,怎么让她进了我的房间?”

    亲兵答道:“回都元帅的话,这是那个酋长磨角送给你的礼物,据说身份无比尊贵,好象是他的姐姐!”

    “他的姐姐?他的岁数也老大不小了,姐姐的岁数岂不是更大?要拍老子的马屁,为什么不把他的女儿送来,非要送姐姐来,是在开我的玩笑吧!这哪里是玩笑,简直是惊吓!”

    磨角的姐姐虽然不会说中原话,但好象听得懂,又说了一通吐蕃话,似乎在解释什么,她一副高傲的样子,斜眼瞧着莫启哲这个病包。

    莫启哲怒道:“闭嘴,你这个恐怖分子,我差点儿被你给吓死!来人啊,快点把那个磨蹄还是磨角的家伙,拎到我这里来,我要给他好看!”

    磨角的姐姐走上一步,莫启哲赶紧退后,叫道:“保持距离,保持距离,我可不想和你有什么关系!”

    亲兵从热被窝里把磨角给抓了出来,带到了莫启哲的房间。莫启哲看了一眼衣衫不整的磨角,气道:“你是不是脑袋有病,大半夜的玩什么游戏,是在考验我的忍耐力吗?小心老子把你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一齐砍了!”

    磨角对他的姐姐说了一大堆吐蕃话。这才对莫启哲道:“天赞普,我姐姐没有讨到你的欢心,实是我地不对,下次我一定给您找个身份更高的!”

    莫启哲摇头道:“送美女给别人的,我见得多了,可你这种送法我还是头一回碰到,不送少女。专送老女!下一个你要送的不会年纪更大吧,你可别告诉我那人有七八十岁了!”

    磨角忙道:“没有没有,我姐姐已经是全部落中身份最高的女人了,我要是再送,得到别的部落去找。要不然今晚您就将就将就吧!”说着他又一指老女人。

    “什么?你的意思是你经常让本部落地女人,陪客人睡觉啦?”莫启哲吃惊地道,难道这是什么特殊风俗,还是这个磨角超级大方?

    磨角道:“平常是用女奴的,但是天赞普是何等身份。哪能用女奴!我想来想去,好象也只有我姐姐的身份能配得上您了,我就去问她。我姐姐很高兴,非常愿意陪伴天赞普,所以精心打扮了一番,特来相陪”

    莫启哲打断他的话,道:“等等,你们部落有什么特殊的习惯,我管不着,也不想管!可你和你姐姐显然都是大脑有病。我可不喜欢。简直是岂有此理,送美女当以漂亮地为上,你倒好,送个身份为上的来!小心你姐夫杀了你!”

    磨角陪笑道:“我姐夫早死了,我看姐姐一人孤单寂寞。所以就想请天赞普做我的姐夫,你和姐姐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”

    莫启哲对亲兵挥手道:“快点儿把他们扔出去。越说越不象话,都快气死我了,我觉得病情加重了!”说完他往床上一躺,一副要死的样子。

    亲兵非常听从命令,都元帅要把他们姐弟给扔出去,他们上前就把两人给抬了起来,真地就要扔出去。老女忽然说了几句话,磨角急忙叫道:“天赞普得了什么病啊?我姐姐略通病术,可以给您看看!”

    莫启哲又坐了起来,问道:“你姐姐会看病?她还真厉害,平常都给谁看病啊?”

    亲兵又放下了两人,磨角急忙道:“什么人都看,还给牛马治病,她医术高超,牛马吃了她采的草药,很快就好了,满草原的撒欢!”

    “你小子是真欠揍啊,竟敢让兽病给老子看病,你信不信我让人给你套上马嚼子,把你当驴骑?”莫启哲可真生气了,这磨角看来是真有点与众不同,说话办事都不经大脑,真怀疑他是怎么活到现在地,竟没被人给打死!

    温熙在一旁小声道:“要不就让她看看吧,反正也没什么损失,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。”

    “能有什么好处!看不出她有多了不起,明教神医都摆不平的事,我就不信她能摆平!”嘴上是这么说,但莫启哲也想叫她试一试,他现在是有病乱求医。

    磨角的姐姐上来给莫启哲看病,解开衣服看胸口,然后又是翻眼皮,查舌头的忙了一通,最后才对磨角说了好长的一堆话。

    磨角道:“我姐姐说天赞普你没病,只是受了些伤而已,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,所以才让您感到痛苦万分的”

    “这些我们都知道啦,不用你说!”温熙不满地道,这些东西只要是医生就看得出来,毫不希奇,看来他们也治不好相公的病。

    磨角却道:“其实也没啥难治地,只要用赤毒草就行了,再往西去,就有这种草了,也不是很难找!”

    莫启哲大吃一惊,他姐姐医术很高明啊,竟和明教的胡敬陀得出同样的结论,佩服佩服!他道:“你姐姐非常厉害,她一定认识那种草,不如让她给我找些来吧,我重重有谢!”

    磨角的姐姐又说了几句话,磨角笑道:“天赞普有命,小人敢不效劳!”

    “怪事,你会说我们中原话,可你的姐姐却不会说,这是为什么啊?”莫启哲奇怪地问,他记得自己和欧松部地酋长对话时,也要用嘎巴做通译。可和这磨角却不用,而且磨角中原话说得相当不错。

    磨角道:“我是青唐人啊,后迁到这里来的。在青唐那里有很多过往行商,说什么话地都有,所以我也学会了中原话,其实不光是中原话我会说,差不多所有的话我都会讲。我姐姐因为是个女人,所以不太与行商接触,不会说中原话,但她还是能听懂一些的。”

    “人才啊,你以后就留在我身边吧。给我做通译。”莫启哲很高兴遇到这么个万国通,以后再不怕语言不通了。

    磨角大喜,给莫启哲磕头道:“臣愿追随在天赞普左右,为您效劳是我地无上光荣!”

    温熙倒对磨角的姐姐没啥太大反感,认为她是没有威胁的。相公再好色也不会看上她,她却可以给相公看病,这点让温熙着实满意!

    “那个匹播城不就是在你们部落的西边吗。那里应该会有赤毒草吧?”莫启哲问道。

    磨角和他姐姐一起点头,那里确实有这种草。

    “很好!”莫启哲双掌一拍,道:“那咱们就不要在这里耽搁时间了,明天就启程去匹播城,我看你们部落人也不太多,就和我一起走吧,等以后我会赏给你一片水草茂盛的地方,让你们休养生息!”

    “多谢天赞普。多谢天赞普!”磨角高兴得嘴都闭不上了,没想到姐姐和天赞普还真有缘,一见面就得到了他的封赏,看来瞎征部以后大有前途,靠着天赞普的势力。说不定还能重返青唐城,夺回父亲地城池。

    莫启哲摆了摆手。道:“你们都下去吧,我真的要休息了,累得很!”磨角姐弟依命退下。

    温熙却没离开,道:“我给你准备了些点心,都是吐蕃特产,刚才我尝了尝,挺好吃的,你要不要来点儿,吃完再睡?”

    莫启哲笑道:“还是你记得我,有什么好吃的,尽管拿上来吧,本天赞普要大吃大喝,用膳了!”

    第二日清早,依莫启哲就要立即出发,可瞎征部的部民却不是说一声走,就能走得了地,虽然部民还是以住帐篷为主,但收拾起来也麻烦得很,杂七杂八地收拾了一天也没收拾完,莫启哲只好下令等一天,明天再启程。

    等部民全都做好迁移的准备了,这支大队才浩浩荡荡地出发,向西赶路。越往西走,景物越和中土不同,蓝天显得特别的蓝,一望无际,地上绿草蔓延到天边,蓝天碧草,让人看着心情大为舒畅。

    吐蕃牧民唱着歌赶着羊群,一副悠闲的样子,不似骠骑兵那样一本正经的赶路,士兵们在行军时,除非上官充许他们说话,否则都必须禁口前进,除了斥候以外,任何人都不得喧哗。莫启哲觉得不出声赶路,似乎更容易让人感到疲倦,于是就让士兵和牧民们一起唱歌,把气氛弄得热闹一些,拉近和吐蕃牧民地关系。

    路上非只一日,离匹播城越来越近了,这一天中午,大队走到了一条小河旁,小河后面有一座大山,山路崎岖,很不好走,萧仲恭估算了一下,要翻过这座大山,至少要一天的时间。

    萧仲恭对莫启哲道:“都元帅,我看我们今天还是提早休息吧,养精蓄锐,明天一鼓作气,翻过这座大山,咱们队里有老人和孩子,我怕现在就上山的话,夜里会在山里住宿,那样很麻烦地,说不定还会有危险。”

    莫启哲笑道:“当然不能现在就翻过此山,又不是抓紧时间的行军打仗,咱们现在可是普通商旅,不需要拼命赶路,就在这条小河旁下营吧!”

    萧仲恭点头道:“都元帅体恤下属和部民,很让臣钦佩!要是换了别人,为了早日治好自己的伤病,必会不顾属下死活,拼命赶路的。”

    温熙在一旁插口道:“相公怎会是那种人,下次记着不可用其他首领来和相公做比较!”

    萧仲恭虽然身为相国,可对温熙却是非常客气,都元帅身边这个小姑娘可惹不起,只要她吹吹耳边风,都元帅大多数的事都会依她,所以万不可得罪。萧仲恭微笑着道:“姑娘所言极是,拿别人与都元帅相比。是我的不对。”

    韩企先命令士兵下营,骠骑兵和部民相处的还可以,但下营的时候仍旧是他们在外围,让部民在里面,意思是保护部民,实际上是防止他们半路溜走,把莫启哲进入吐蕃地消息传出去。

    下好营盘。莫启哲进入大帐休息,他笑着对温熙道:“似乎很多大山的脚下总是有条河,你说这事怪不怪?”

    温熙笑道:“这有什么好奇怪的,山高就会有积雪,雪化后流下山。不就成了小河嘛,很正常地。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一定,有些山就不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,相公你怎么吹毛求疵啊,我又没说每座山都这样”

    这时。磨角在外叫道:“天赞普,小人有事相报。”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磨角应声而入,对莫启哲道:“天赞普。这里有山有水,却人迹罕至,没有牧民在此放牧,所以我猜想这里可能有野兽出没,让牧民不敢来此,刚才我在河边看了一下,确实有野兽出没地痕迹,好象是狼!”

    莫启哲笑道:“吐蕃狼好啊。来一头咱们就打一头,把它们的皮扒下来,就用你那特殊地扒皮方法,给我扒下个整张的来。”

    磨角尴尬地道:“天赞普取笑了。不过我们吐蕃的狼和别处地不大相同,喜欢单独猎食。结群的情况也有,但都是小群。可我刚才在河边发现这里有大狼群。很大的一群!”

    “有多少头啊,百八十头的没什么好怕的,咱们会放箭地男人就有好几千,还怕几头狼吗?”莫启哲满不在乎地道,他带出的骠骑兵就有三千正规军,别外还有一些部民,狼群又不是敌军,能有多大的实力,不来则已,要是来了,骠骑兵乱箭齐发,把它们全变成屁股底下的褥子!

    磨角见天赞普不在乎,他便不再说了,躬身出帐。

    温熙道:“有狼啊,其实狼肉不太好吃,我不爱吃,相公你吃过吗?”

    莫启哲摇了摇头,道:“没吃过,我哪有机会吃这玩意儿,我连见都不常见。不过要是能抓住几头的话,就养头小狼,把它训成猎狗那样,应该比狗厉害一些!”

    “说起狗,相公你想不想吃,我现在可想吃狗肉了,放上些辣辣地佐料,做成沙锅狗肉吃!”温熙想起家乡的美食,忍不住咽了口口水。

    莫启哲取笑她道:“你怎么总想着吃啊,女孩子爱吃狗肉的不太多,你算是很有个性了!”

    温熙小声道:“我那里地女孩子不少比我还能吃呢!相公,我看那些吐蕃人养的狗可真大,就是不知道它们好不好吃!”

    莫启哲也故做低声地道:“那些可不是一般的狗,它们叫做藏獒,名贵之极,而且又非常的凶猛,我以前听人说过,它们能咬死豹子!你想想能咬死豹子啊,想吃它们,得比豹子还厉害才行!”

    温熙道:“我没豹子厉害。不过,相公,你可比豹子厉害多了!怎么样,咱们今天晚上弄一只来吃吃好不?”

    “开玩笑,部落里的人都把这些狗当成宝贝一样,全靠它们来牧羊和保护牲畜,我怎能夺人所爱,老百姓的东西可不能乱抢啊!在我们想得到别人的心爱之物时,要想想如果我们的心爱之物被夺,那是种什么滋味,要将心比心”

    温熙嘟起嘴,道:“好了啦,不过是吃条狗而已,又不是吃人,你哪来地这一堆大道理!”

    莫启哲微笑道:“好好好,别生气。咱们不去夺人家的,你去买一条吧,多给部民些好茶,让他们做些茶砖来用,说不定他们就卖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,我去买藏藏狗!”说完温熙蹦蹦跳跳地出去了。

    莫启哲在后面还叫呢:“那叫藏獒,连这都不知道,真没文化!”

    过了好半天,温熙才回来,满脸的不悦之色,莫启哲一问之下才知道,原来吐蕃部民中。拥有藏獒的人家,一个原意出卖的都没有,他们称藏獒为“启格”当成是自己家里地一份子,绝不会卖给温熙吃掉的。

    莫启哲安慰她道:“吐蕃人不太在乎钱这些东西,所以你地茶砖买卖看来不太好做,不如你下次换个方法。煮些茶叶蛋给他们品尝,没准儿他们就卖了,哈哈!”

    温熙斜着眼睛看着他,忽然道:“你在取笑我,是不是?哼。我刚才可听见吐蕃人是怎么叫那些狗的了,人家不管它们叫藏獒,叫嘻嘻,你猜他们管这些狗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叫哮天犬,牧民都是二神!”莫启哲笑道。

    温熙得意地道:“错了。他们管这些狗叫启格,嘻嘻,听见了吧。是你兄弟,怪不得别人都爱管你叫莫小狗,原来真地是狗名!”

    莫启哲脸色一沉,这些部民是不是故意讽刺自己啊,不敢称自己的名讳,就取了个谐音,给狗安上了,每天叫狗为启格。就象是在叫自己一样!

    温熙见他不快,赶忙道:“相公你可别误会,他们决没有骂你的意思,以前这些狗也叫启格的,不是后改的!一开始我也以为他们是在骂你。可一问才知道,牧民们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。你不是说你叫吴友人嘛,你忘啦!”

    “哦,对了,你不说我还真忘了。”莫启哲想了一会,还是觉得有点生气,藏獒的本名竟然叫启格,而且还是吐蕃话地原版,他奶奶的,以后别人再骂老子,岂不是更有理由,真是让人生气!莫启哲一拍大腿,道:“不行,今天非得吃到藏獒肉不可,一半红烧,一半水煮。走,跟我弄狗去。”

    温熙气道:“你刚才不是假装正经吗,还什么不夺人所爱,大道理说了一堆,现在一听那狗和你的名字差不多,就不当好人啦,有本事你接着装啊!”“哎呀,你个死妞儿,这般没大没小,小心我打你的屁股!我说不夺人所爱,又没说不偷人所爱,咱们去偷条狗来不就行了,笨蛋!”莫启哲最会自圆其说,单论强词夺理的本事,谁能盖得过他!

    温熙却道:“我去叫嘎巴来,他不是这个部落地人,应该对偷狗没啥忌讳的,他不是偷过马嘛!我看那狗挺凶猛的,如果当真咬起人来,让嘎巴先上,咬他就行了!”

    “你这个小丫头片子,心地这么坏,不知是谁教出来的,你可别说是我啊!”莫启哲取笑她。

    温熙哼了一声,出去找嘎巴了。嘎巴一听天赞普找他,紧忙颠颠儿地跑来,听候莫启哲的吩咐。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嘎巴,以前吃过狗肉没?”

    见嘎巴茫然地摇了摇头,温熙道:“狗肉可好吃了,今天我请你吃,不过你得先弄条狗来!”

    嘎巴道:“上哪里去弄狗啊,狗地用处可大了,谁家也不可能把狗让出来给别人吃啊!”“你这个笨蛋,偷一条回来不就得了,你以前不是偷过马吗,偷狗的技术一定也不错!”

    嘎巴一咧嘴,心道:“偷马和偷狗能一样吗?马骑上就能跑,狗可是咬人的啊,尤其是启格,除了主人外,别人谁牵它都不好使,被启格咬死地人太多了!偷它吃肉,恐怕不妥!”

    温熙却道:“相公,你说是黄色的狗好吃呢,还是黑色的好吃?我看黄色的应该好吃些吧,黑色的有些太凶恶了,看着就让人害怕!”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那黄的也够呛啊,就你这小样儿的,它一口能咬死俩!”

    “说那么多干嘛!走,行动行动!”温熙往外推嘎巴,回头对莫启哲道:“相公,你去不去?”

    莫启哲想了想,道:“一起去,我本来有点发虚汗,可一听吃狗肉,突然就精神百倍起来,你说怪不怪!”

    三人走到牧民圈羊的地方,这里有藏獒看守羊群,牧民很信任它们,只要有藏獒在,他们就不用担心羊会被狼或者是豹子叼走。

    这时天早就黑了,黑夜中有人走近,几头巨大地藏獒一齐抬起头。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,眼睛在黑夜里发出炯亮的光芒。莫启哲一哆嗦,心里想:“这可不是现代人养的宠物啊,这是专门用来咬狼和豹子的,要是被它们咬上一口,估计骨头都得被咬碎,我看我还是回去吧。看它们地长得这般凶猛,那肉也好吃不到哪儿去,就算是好吃,老子也没兴趣!”

    莫启哲停住脚步,道:“我有点累。就在帐外站一会儿吧,要是你们万一被抓住了,我好救你们。”

    温熙和嘎巴两人消失在夜色中,向那几条大狗摸了过去。

    温熙问道:“咱们喂它们些肉吧,用酒泡一泡。把它们灌醉,然后就下手!”

    嘎巴却道:“它们不吃别人喂地东西,只吃主人喂地。所以你这招可能不太好使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办啊,你有什么好法儿?”

    嘎巴挠着脑袋,心里想:“吃什么不好,非要吃狗肉,还非要我陪着来抓,女人就是爱异想天开,麻烦!”

    那些大狗见有生人靠近,都狂吠起来。一头藏獒慢慢向他们走来,一副大智若愚的样子,温熙还想呢,原来这狗只是看着猛恶,其实和普通狗也差不了多少!突然之间。这狗起步加速,向两个人猛扑过来!

    温熙吓得大叫:“嘎巴。你上,挡住它!”

    嘎巴则叫道:“快跑,快跑!”说完他转身就跑,嘎巴就是吐蕃人,他非常清楚把这些大狗惹毛了是什么后果,那是很不妙的啊!”温熙见事不妙,她手忙脚乱地想用第二方案,用绳套来圈狗,谁知这狗看着又大又笨,可跑起来却不慢,转眼就到跟前了!温熙吓得大叫妈呀,心想:“这回可完了,没吃成它,却反要被它吃!”

    但出人意料的是,这狗到了跟前,并没有扑向她,而是越过了她,向嘎巴追去!

    好耶!果然没白带这小子出来,大狗也对美女比较客气,只追臭男人,不咬香喷喷的大美人,很有礼貌!温熙在心里小小地自吹了一下,却马上又想好象嘎巴也不怎么臭!原来,那条藏獒又越过了嘎巴,一路狂吠着向营外跑了出去!身后那些大狗也是狂吠着跟着那条狗跑出了营地!

    藏獒这一叫,整个营地的人都起来,跑出帐篷,向四周观看,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!

    温熙连忙跑回莫启哲地身边,道:“相公,吓死我了!那狗可真凶,不过它为什么不咬我啊?我记得别的狗都喜欢咬弱的!”莫启哲摇头笑道:“这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藏獒啊,你以为是你家看院子的那条小黄狗吗,只会乱叫!”

    嘎巴赶忙道:“是呀,这些启格是专门对付豹子和雪狼地,它们一见这些野兽,就会不顾一切地扑上去!你们知道咱们吐蕃人是怎么训练启格的吗,就是从小喂雪狼肉,然后”

    他还没说完,就听部落里的人大叫起来:“有狼群!有狼群!快点抄家伙,女人孩子快回帐里去,别在外面站着!”

    萧仲恭在骠骑兵里大声命令道:“举火,每个人手里都得拿着一根火把,把狼群吓走!”

    莫启哲却叫道:“小心皮毛,我给抓只活的来,我要让它和藏獒配下种,看看和狼生出来的藏獒到底是什么样子!”

    嘎巴小声道:“要和狼配种,不可能吧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可能?”温熙奇怪地问。

    “启格是从小吃雪狼肉长大地,哪能”

    两个人正要研究可不可以弄出来一只藏獒和雪狼二合一的品种,却听骠骑兵惊叫起来:“好多狼啊,这狼群大得很!”

    一众亲兵奔来,护在莫启哲的身边,他们脸上都露出了骇然之色,似乎这群狼真地很多一样。

    莫启哲以为狼就算是成群,顶多也就是百八十头,还能有多少?现在他可不这样认为了,只听营地四面八方全是狼嗥,说几千头都是少了,怕不得上万!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怎么回事,怎会有这许多狼,那它们一天得吃多少东西。草原养得活它们吗?”

    嘎巴道:“狼群不是总有的,好象是有时多有时少。食物多时数量多,等没东西吃了,这些狼就会吃同类,数量便会减少,等到下一次春暖花开的时候,数量就会又多起来!”

    莫启哲点头道:“这个我知道。狼这东西饿极了,连老婆孩子都照吃不误!不行,我不能这么干待着。来人,牵马过来,给我一根火把。”

    温熙拉住了他。道:“相公,你身子不行啊,可别亲自去打狼!”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我要去打个屁,我是做好逃跑的准备,万一狼太多。冲了进来,还让我站在这里给它们吃吗?”

    “对对,我也上马。”温熙扯着莫启哲不放。非要和他共乘一骑不可,所幸莫启哲的座骑是大宛名驹,多加个小姑娘毫无问题。

    骠骑军的马是经过训练的战马,在狼群到来的时候,都和自己地主人在一起,虽然也害怕,但并没有炸营,可吐蕃牧民的马就不行了。而且牧民也无法每匹都照应得到,这么一来,营地里大乱便起,一个人惊慌没啥,但一群人惊慌可就受不了了。人仰马翻中,韩企先大怒。下令道:“狼群而已,又不是敌人,有什么好怕的!列队,放火药箭!”

    骠骑兵让惊慌的牧民躲在他们的背后,领兵地千夫长一声断喝,骠骑兵立即放出了第一批火药箭。疾奔而来的狼群从山上冲下,趟过小河,来到了营地外围,还没等往里冲,就被一顿火药箭炸得乱滚,死伤无数。前面地狼一倒地,后面的就扑上来大咬,似乎只要有血腥味儿的东西,不管是不是同类,都一定好吃一般,死狼和受伤的狼转眼便被撕碎!

    这么血腥的场面,不但宋籍地骠骑兵看得想吐,就连女真和契丹籍的士兵也受不了,狼群散发着一种臭气,让人闻着有些头晕。

    韩企先道:“狼太多了,光用箭射不干净。兄弟们听着,用长矛杀狼,莫要让它近身,小心战马,这就上吧!”

    骠骑兵齐声大喝,平推阵列,以十人队为最小单位慢慢前进,远射近刺,开始猎杀饿狼。吐蕃牧民都惊讶地看着这些骠骑兵,一直以为他们只是些大爷般的普通士兵,今晚才看出这些骠骑兵的勇悍。狼群可没什么阵法,要论打仗,顶多算是帮勇往直前的散兵而已,和骠骑兵刚一个照面,就被干掉了一小半,遍地狼尸。可狼是野兽,它们是不会投降地,后面的群狼照样嚎叫着冲上来!韩企先又命传令兵吹号,要开始围猎,进行全歼。骠骑兵并不散开,只是前面的士兵向两旁移动,把狼群放进包围圈,一部份狼冲了进来,骠骑兵立即乱箭齐飞,把饿狼尽数放倒!

    莫启哲向四周观望,道:“狼不是从四面八方冲来地啊,是从一个方向来的,可为什么刚才我听着好象到处都有狼一样?”

    磨角这时在他的身边,道:“回天赞普的话,这可能只是一群狼,另有狼群在头狼身边,没过来而已。有时草原上的一些部落,遇到了这么大的狼群,往往连人带畜,被吃了个精光,真没想到天赞普的士兵这般勇敢,竟把狼群给灭了?”

    “那你们平常要是碰上狼群,是怎么办的?”

    磨角苦笑道:“我们部落根本就没碰上过这种事,不过我听从狼群嘴里幸存下来地人说,遇上了它们,只有逃跑的份儿。狼群别说人没法消灭,就连虎豹都无法抵挡,跑不过就只能被吃!”

    嘎巴道:“天赞普为草原除此大害,真是牧民之福啊!”莫启哲却摇头道:“少了狼群,就是少了平衡,把狼全杀光的话,说不定你们的日子更不好过,没准儿你们的后代要专门养些狼来维持住这种平衡呢!”

    所有地人一齐摇头,这怎么可能,要是没了狼草原上岂不是要好很多,哪会有人专门养狼呢,平衡是什么东西?有什么好维持的!

    温熙小声道:“又开始讲些莫名其妙地大道理了,让人听不懂!”

    莫启哲笑了一下,摇头道:“算了,你们愿意杀光就杀光吧。我估计这地方也不会光有这一群狼。告诉士兵,我不要活的了,全杀光吧!”

    活的不好抓,可要全弄死就容易多了,骠骑兵围猎的本事可不小,三千铁骑向张大网一样向狼群罩去,所过之处饿狼全被杀死。狼群终于挺不住了,狼也是欺负软的怕硬地,有些就向后面逃命去了。

    这时只听山上一声凄厉的狼嗥,众人听叫声这般**,忍不住向山上看去。黑夜中当然啥也看不到,不过估计狼群的头狼应该就在山上。

    莫启哲喜道:“很好,别的狼我可以不要,但这头一定要活的,传令下去。这便上山!”

    磨角惊道:“天赞普你要头狼干嘛,你不把所有的狼都杀死,是没法抓住它的。头狼可是最凶猛地啊!”莫启哲拍马前冲,嘴里却说:“不是最凶猛的,哪里配得上老子的身份!”

    传令兵把命令传了下去,和狼群同样嗜血成性的骠骑兵一齐大叫:“抓那头狼去啊,给都元帅作褥子!”

    在头狼长嗥之后,狼群几乎是立刻地便往回跑,比当兵的都听话,这点让将军们很是佩服。要是士兵都能这么听从命令,那打平天下有何难处,如有天梯,都能把玉皇大帝地云霄宝殿给拿下来!

    骠骑兵尾随狼群冲上了山,山上没路。乱石众生,很伤马蹄。骑兵冲锋速度大减。那头狼见猎人们赶不上来,调头便跑了,狼群跟在它身后,转眼也逃得无影无踪,骠骑兵没追上。

    只好又返身下山,回到了营地,莫启哲大感不愤,便让人把所有的死狼都扒皮,每人做副褥子。骠骑兵救了瞎征牧民,磨角自是万分感激,有多少部落因为狼群而灭亡了,自己跟了个好主人,遇见了狼群,还有命扒狼皮,这可真是太幸运了!一高兴,他便让部落中的女人去照顾伤兵!

    骠骑兵没有死的,受伤的倒是不少,他们一见成群地少女出来为自己疗伤,心中尽是大喜,恨不得身上的伤再长再深些。

    不理士兵们的胡言调笑,吐蕃少女一本正经地给他们上药包扎,莫启哲不许军队强抢民女,但士兵和少女扯皮他倒是不管。对磨角道:“今天晚上不能睡了,明天天亮之后,狼群估计也不会再来。这样吧,让所有地人睡到中午,下午咱们过山,晚上在山上扎营。”

    “在山上休息可是很危险的啊”“如果你说的危险是狼群,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,狼没有人可怕,只要不是敌人来偷袭就好,狼群来了不过是给咱们送褥子而已!”

    磨角不敢和天赞普顶嘴,他说怎样就怎样好了,反正出了事有他兜着。

    一夜无话,睡了一上午,起身后饭毕,莫启哲率队上了大山,山上还留着大量的狼尸,倒省着探路了,跟着这些尸体就能找到下山的路。

    当晚,众人就在山上扎营,骠骑兵兴致勃勃地等着狼群再次光临,可狼群却没来。早上起床后,大家开始下山,路上有许多狼粪,可以当路标,真是少了许多麻烦,很顺利地下了山,大山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大树林,林中有一个大湖,象个蓝色地大宝石一样,镶嵌在绿林中央,景色奇丽。

    莫启哲心胸为之一宽,道:“蓝天,雪山,草原,湖泊这些我今天都看见了!来人啊,有谁会画画,把这些给老子画下来!”

    随军书办上前来道:“卑职会画画,但只会工笔,不擅长水墨山水!”

    莫启哲大笑道:“谁让你用水墨啦,这等美景自然要有颜色才好看,我要的不是传世佳品,我只是想日后看到画后,能有个回忆。”

    书办点头称是,退下了。

    萧仲恭道:“下面是树林,如果狼群在那里怎么办?进入树林骑兵的优势可就发挥不出来了,步兵作战”

    “狼又不是敌人,一群饿肚皮的野兽而已,不必放在心上,昨晚杀了不少,也不会剩下太多了吧!”莫启哲不在乎地道。

    萧仲恭心道:“正因为不是敌人,如果咱们的士兵在猎狼中有了减员,那才叫不值得呢!”

    大队进了树林,开向那个大湖,忽然前面地斥候大叫:“有狼有狼,前面有狼啊,兄弟快冲啊!”骠骑兵一听前面有狼,全都高兴起来,纵马前冲,去猎狼。温熙也是欢喜无限,一个劲地催莫启哲上去看看,她是和莫启哲骑一匹马的。纵马小跑,众人见前面有几百头饿狼围在一棵大树下嗥叫!

    见到骠骑兵又来,狼也不傻,这帮拿刀使枪地家伙,比自己还凶狠,此时不跑更待何时!饿狼转头四下乱跑,骠骑兵一通乱射,打倒百十来头,毛皮尽毁,让莫启哲心痛不已,多好的褥子啊,可惜破出了大窟窿!

    饿狼围着的那棵树上,有两个人,一男一女,男的非常英俊,女的颇有姿色,那男人右臂被狼咬掉,鲜血淋漓,女的倒没受伤。

    两人下得树来,给骠骑兵跪下,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。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原来是独臂大侠,老兄可是姓杨,这位定是小龙女!哎呀,不对,你如姓杨,岂不是成了杨再兴的重孙子,或是重重孙子,大大吃亏,我劝你还是不要姓杨了吧!”

    温熙道:“快给他上药吧,说这些干嘛,不得让人误会你在骂人啊!”早有大夫上前给这男人上药包扎。

    韩企先俯在莫启哲耳边小声道:“都元帅,这人看来大有来头,他断了一臂却仍能上树,而且给他包扎的时候,他一声不吭,不叫半点儿疼,当是有武艺在身的人,我们还是小心为上,说不定他是敌人派来的刺客!”

    莫启哲点了点头,小心点还是好的!他道:“这位兄弟,你们要去哪里啊?”

    这名男子道:“去匹播城,不知大人要去哪里?如果顺路,不如结伴同行!”

    “我们不去匹播城,所以不顺路。大夫送他些伤药,咱们各走各的吧。”莫启哲就这点好,一旦嗅到了危险的气味,他立即就避开,从来不顶硬上!

    男子很失望,但莫启哲不留客,他也没法子,和那女子说了几句吐蕃话,就要离开,似乎别人不留,他半刻也不愿留下的样子。

    嘎巴对莫启哲低声道:“这人是个拐带妇女的坏蛋!”

    “呃?何以见得?”

    “他和那个女的显然是夫妇,可他是中原人,那女的却是吐蕃人,而且男的衣服普通,穿的是牧民衣服,那女的却是衣饰华贵,他们肯定不是一起的,却到了一起,那不是私奔是什么?”

    哈,可惜杨再兴不在这里,否则大可和这男人交流一下私奔的经验,看看怎么才能躲过老丈人家的追捕!

    磨角却笑道:“有可能是抢亲,这男人抢了贵族小姐做老婆!”

    莫启哲忽然叫道:“站住!”

    男人当即止步,回头看他,手却按到了腰刀把上,女人用恐怖的眼神看着莫启哲。

    莫启哲道:“终于抓住你们了,小姐别怕,我们是你家人派来的,特来救你脱离这个坏

    男人闻言大惊,刷地抽出腰刀,便要护着女子逃跑。

    一句话就试出来了,看来这人确实心虚啊!骠骑兵一拥而上,那女子却挡到了男子身前,大声说着吐蕃话。